达劳社发〔2007〕30号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中共达县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
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局: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制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治理措施,是保证“惠民富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县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迅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使干部职工真正理解和掌握有关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筑牢思想防线。各二级局局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开展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在6月30日前如实向局党组报告有关情况。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