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我局成立于2005年12月6日,事业编制二级局,同时接受县安监局的安全监管领导和县经委的行业领导,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在行政管理体制和履行监管职能方面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幺塘狮儿沟煤矿“5?20”事故发生后,一些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更加正确、全面履行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现将有关问题报告于后:
一、进一步理顺体制,正确履行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
我局自成立以来,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在行政管理体制和履行监管职能方面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事业编制的二级局,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煤炭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而目前的县煤监(管)局是一个事业编制的二级局,且隶属于两个部门管理,执法主体资格不够,缺乏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给具体的执法工作和依法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二是对上不便于工作衔接,对下难以履行监管职能。为了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县煤监(管)局必须积极主动地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汇报、衔接工作,而作为二级局要通过县经委、县安监局这两个中间环节与上级联系,一些事情推来转去,贻误时机,不利于工作。在履行煤矿监管职能中,由于接受两个上级部门的管理,权威性不高,不能充分履行好监管职能。在处理具体事务中,同一件事情,多部门发文,十分不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没有权威性。特别是在与各乡镇政府衔接工作中,副科级对正科级,一些乡镇政府暴露出消极的态度,十分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监管责任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县煤监(管)局是在县安监局和县经委的领导下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其具体工作是县煤(监)管局在完成,而县安监局和县经委又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履行监管职能,监管责任存在交叉,职责不够明确,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势必造成在责任落实上存在推诿扯皮。
因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好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更好地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上便于工作衔接,对下有利于履行监管职责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县政府调整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将现在的县煤监(管)局升为一级事业局,直接对县政府负责。
二、增加县局执法队编制,全面强化煤炭行政执法工作。
目前,县局设有一个执法队与局安监股一起办公,编制6人,同时履行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人力严重不足,且年龄老化。为了全面加强煤炭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违规、违法生产的依法打击力度,县局拟定增加执法队编制3人,人员从煤管站调配。抽调煤管站年轻力量到重庆工程技术学院(原重庆煤炭工业学校)学习一年,回来充实县局执法队,全面加强煤炭行政执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的监管职责。
根据省政府川府发电[2007]33号文件精神,乡镇政府对每个煤矿必须配备一名驻矿员,负责对煤矿执行各级安全监管指令的监督管理。驻矿员送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煤矿驻矿员,培训费用由乡镇政府负责。驻矿员人、财、物均由乡镇政府管辖,业务上接受县煤监(管)局的指导。驻矿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每个乡镇政府必须配备一名副科级安全专员,负责对该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建议县财政解决驻矿员的工作经费和补助,避免乡政府到煤矿收费,使监管工作严不起来。
四、煤管站工作经费无来源,违规收费问题突出。
煤管站成立以来,县财政只对其工作人员核拨工资(卡上工资),工作人员的补助、差旅费、奖金、车辆维护费、油料费、招待费等工作经费无来源。近几年来,各煤管站为了正常工作运转,都是巧立明目向煤矿业主收取赞助费、会务费、生活费等形式违规收钱用于工作经费,导致煤管员对煤矿的监管工作不敢逗硬,无法逗硬。为了纠正各煤管站的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又要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到位,建议县财政统一足额核拨煤管站的工作经费。
五、罚没收入全额用于局安全工作经费。
全局现有职工97人,其中在职25人,提前离岗6人,退休职工37人,借用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局下辖6个片区煤管站,在职煤管员21人。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预算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监管难度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中安全工作会务费、4台安全检查车的油料费和维护费、各方面的协调费、差旅费、安全培训费等开支巨大;我县是省、市的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迎接省市检查较多,接待、招待费居高不下;全局总人数达97人,各种津贴、补贴难以承担。而我局的预算外资金主要来源于罚没收入。去年,我局的罚没收入县财政按50%返还,使我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资金缺口达50余万元,导致日常工作运转十分困难。为了更好地履行好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职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全县煤炭工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县政府核准,将我局的罚没收入全额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的工作经费。
六、解决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的机构和编制。
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始建于2005年底,至今已基本实现全县联网,下一步将实现与省、市级平台联网。监控中心至今未设立编制,现有临时工8人,负责对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管理,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议政府解决监控中心的机构和编制,稳定职工队伍,进一步将监控平台建设好、管理好。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