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的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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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要求,深入推进“三级联创”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富民、惠民、为民、助民、安民”目标,根据县委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广泛组织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 ,是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富民惠民、改善民生”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机关党员干部走进社区、贴近群众、替民排忧、为民解困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三级联创”活动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好党员服务队进社区活动,有利于机关党员长期受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有利于党组织更全面地了解掌握党员的表现,正确评价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都;有利于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支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富民惠民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的现实意义,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开展好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联系实际,科学合理组建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的党员服务队
   
    各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起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眼于适应城镇社区居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组建各种各样的党员服务队,其中重点组建文明新风、城市建设、供排水气、法律咨询、信访接待、民事调解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队。各单位组建的服务队应制作印有党徽图案和“XXX党员服务队”字样的队旗,队员人数占本单位党员人数的比例至少保证在30%以上,每位队员应配制统一的服装或袖章,服装、袖章上要印制党员服务队明显标识。
   
    三、强力推动,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民惠民”实践活动
   
    各支部务必紧紧围绕“为民服务强党建,解决问题在达县”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党员服务队的职能优势和特长,深入开展“富民惠民”实践活动。要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设置服务热线,做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帮助社区居民解块“救助难”等具体困难,力争在年内实现对社区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群众和各类留守人员的帮扶全覆盖,促进“文化社区” 、“环卫社区”、和谐社区”等特色社区的创建工作,提升社区工作水平,提升城镇形象。
   
    四、加强领导,确保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各单位一定要强化领导,明确任务,明确对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取得明显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完善的党员服务队行动方案,并于7月启动行动。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党员服务队进社区的各项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务必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热心耐心细心甘愿为群众办实事的同志组建党员服务队,要在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活动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要通过标语、板报、简报、会议等形式、渠道对行动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评。按照达委发[2007]37号文件要求,局“三级联创”工作督导组将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抽查和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对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活动组织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要在全局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走过场的单位要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党员服务队进社区行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底基层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核。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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