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22〕39号
各村: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究我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系统梳理制约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短板弱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彻底理清确保实现2022年度脱贫人口增收目标的工作路径,采取坚决措施,纵深推进以“提总量、保增速、守底线”为主要内容的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现将《达川区景市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研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抓好落实。
达川区景市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研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研究视频会及达川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研究会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究我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增收措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近期,国家、省乡村振兴局通过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对全省2021年度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全区总体情况,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为9828元(景市镇为9213元),较2020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8103元)增长21.3%,比全省脱贫人口平均增速(16.8%)高4.5个百分点,比全市脱贫人口平均增速30.3%低9个百分点,同时我区是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未超过1万元的三个县市区之一,仍有549户(景市镇8户)脱贫人口2021年度人均纯收入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占总脱贫户(1106户)的0.7%。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问题突出。
二、工作目的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民增收区委书记、区长负责制,系统梳理制约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短板弱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彻底理清确保实现2022年度脱贫人口增收目标的工作路径,采取坚决措施,纵深推进以“提总量、保增速、守底线”为主要内容的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研究重点
(一)分析2021年度收入下降原因
1.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基本情况。以户为单位,以村为单元,通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查询,我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共8户人均纯收入下降(详见附件2),涉及5个行政村。
2.核实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原因。一是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导出我镇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度的信息明细(详见附件2),反馈各村。二是各村统筹村社干部、帮扶力量,负责对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农户进行实地核查,按人均纯收入四项构成(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下降情况分别逐户核实,综合分析人均纯收入下降因素确定一至二项最主要原因,如实填写2021年度《XX村脱贫户2021年收入下降情况核实表》(附件2)。为便于统计分析,下降原因按规范分类填写。
(1)工资性收入下降原因:①公益性岗位取消;②因找不到岗位务工人数减少;③因找不到岗位务工时间减少;④务工收入漏统;⑤因突发意外丧失劳动力;⑥其他。
(2)生产经营性收入下降原因:①产业项目失败;②受灾;③农产品价格影响;④产品销售不畅;⑤没有种养生产;⑥生产经营性收入漏统;⑦其他。
(3)转移性收入下降原因:①兜底性保障政策取消;②补助标准降低;③一次性补助影响(只有2020年享受);④补助漏统;⑤其他。
(4)财产性收入下降原因:①土地流转费、房产租金未兑现;②项目分红未兑现;③项目分红减少;④财产收入漏统;⑤其他。
3.核实是否漏测失帮。由乡镇统筹乡镇村干部力量、帮扶力量,对人均纯收入低于6800元或者收入骤减等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进一步核查未纳入监测户原因,对符合纳入新增监测户条件的应纳尽纳。
4.各村以村为单位综合分析本村造成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的主客观原因。以村为单位,涉及的5个行政村综合分析本村造成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的主客观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7月8日前报送至镇乡村振兴办。
(二)预测2022年度实现增收目标尚未完成的最低任务
1.确定我区2022年度脱拟实现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最低增速目标。我区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是9828元,按照最低增速目标应高于2021年度本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且应大于11%的要求,以2021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2022年度最低增速目标,我区拟实现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最低增速为15%,即我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最低为11302元;2021年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是1116元,拟实现2022年度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最低增速为15%,即2022年度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是1283元。
2.核实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已实现目标。一是由镇统筹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人员享受各项政策类收入明细。二是由村统筹村社干部、帮扶力量对脱贫户进行入户走访(见附件5),核实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脱贫户已经实现的家庭人均纯收入,收入要做到应算尽算。计算公式为:已实现的人均纯收入(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资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3.测算2022年9月30日前,脱贫户实现最低增速目标尚未完成的最低增收任务。我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1302元为最低目标,对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还未实现人均纯收入最低目标的脱贫户,由入户核查员测算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尚未完成的最低增收任务。计算公式为:尚未完成人均纯收入最低增收任务=2022年脱贫户最低人均纯收入(11302元)-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该脱贫户已实现的人均纯收入。二是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最低增收任务。我区2022年度脱贫户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1283元为最低目标,对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还未实现生产经营性收入最低目标的脱贫户,由入户核查员测算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尚未完成的最低增收任务。计算公式为:尚未完成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最低增收任务=2022年人均生产经营性最低收入(1283元)-2021年10月1日以来该脱贫户已经实现的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
4.制定增收计划。由乡村振兴办牵头统筹各村根据测算的尚未完成的最低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增收任务,结合脱贫户实际,与脱贫户沟通提出切实可行的增收项目措施,细化落实为具体的务工增收任务和生产经营性增收任务等,填报脱贫户“百日”增收行动台账(附件3)、《脱贫户2022年收入入户核实表》(附件5)。
5.重点关注。我镇2021年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2022年目标人均纯收入(11302元)的村有13个和2021年脱贫户家庭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低于全区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1283元)的村有12个(详见附件6);相关村要高度重视,逐户分析研判,拟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计划,确保2022年增收任务如期完成。
(三)分类推动2022年度增收任务目标落实
1.对预测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超过11302元以上,且超过本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3元)70%以上的脱贫户,着力加强引导和服务,努力实现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只增不减。
2.对预测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在8001-11302元的脱贫户,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支持,确保实现2022年度最低增速目标。
3.对预测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在8000元以下的脱贫户,要落实兜底保障,一户一策明确支持措施,落实责任人。
(四)制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活动方案
聚焦“提总量、保增速、守底线”,村、镇分别制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活动方案》,逐级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7月6日前,由镇乡村振兴办制定完善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专题研究的工作方案,并统筹组织各村对工作方案进行培训,对任务进行细化,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
(二)入户核查。7月8日前,各村统筹组织村社干部、帮扶力量开展入户调查,收集有关信息数据,填写《脱贫户2021年收入下降情况核实表》(附件2)、《脱贫户“百日”增收行动台账》(附件3)、《脱贫户2021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入户核实表》(附件4)、《脱贫户2022年收入入户核实表》(附件5),各村结合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目标,召集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报乡村振兴办,我镇召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制定方案。7月9日前,以村、镇为单位,分别制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方案,并将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7月10日前区乡村振兴局制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百日行动”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把此次工作作为破解制约脱贫群众增收问题短板的有力举措,作为实现2022年度脱贫人口增收目标的重要途径,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扎实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及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统筹安排村社干部、帮扶力量开展入户调查,综合分析问题症结,因户因人谋划举措,镇纪委将对完成增收任务较重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立足2022年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最低目标,结合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成果,严格按照工作步骤对2021年度人均纯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和2022年预估人均纯收入、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达不到最低目标的脱贫人口开展专题研究,确保把情况核实准、问题查找准、原因分析准、措施制定准,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