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达州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名推销商品的函》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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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
   
    为防范不法之徒假冒市、县财政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在乡(镇)财政所推销财政书籍、邮册、纪念品等其他商品,非法牟取利益,扰乱工作秩序,破坏财政机关形象。现将达州市财政局《关于防范
不法分子冒名推销商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切勿上当受骗。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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