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煤管局关于上报煤矿《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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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委:

    达县刘家沟煤厂是我县《煤炭工业中长远发展规划》规划的骨干矿井之一,矿井现有生产能力3万吨/年,有关证照合法有效。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于4月6日以《关于核准达县刘家沟煤厂、东照乡水窑子煤厂改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6]164号)核准了该矿6万吨/年改建工程,随后该矿又上报了工程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并经市经委和四川煤监局批准,现正在建设中。为了适应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有利于矿井矿中长远发展,该矿拟定对矿井进行调高规目续建,编制上报了矿井独立扩能《项目建议书》,经我局初审,认为该项目合理可行。现将该矿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情况上报你委,请予核准立项。

    一、技改规目:9万吨/年;

    二、矿井储量:1290.6kt;

    三、服务年限:9.4a;

    四、项目投资:2302.19万元;

    五、投资回收期:4.3a。

    特此报告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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