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2〕13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为统筹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现将镇级宣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予以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赵家镇宣讲《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标志着四川省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进“有法可依”,对于进一步保护、管理、治理好全省河流湖泊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为统筹做好《条例》的宣讲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讲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奋力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
二、宣讲目的
通过全面解读《条例》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重点内容、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各级河湖长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者履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深厚氛围,推动实现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河湖长制3.0版本。
三、宣讲时间及对象
(一)宣讲时间:2022年10月10日前。
(二)宣讲对象:镇、村级河湖长及从事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人员。
(三)宣讲分配: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镇河长制办每月选择1-2个村(社区)利用村(社区)干部会议等时机开展宣讲工作。
四、宣讲方式
镇级宣讲主要以聘请区级以上专家及乡镇从事水利工作的工作人员宣讲的形式开展,聘请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组建的由水利专家、河湖长制专业人员组成的《条例》区级宣讲小组,到镇内进行宣讲,镇内从事水利工作的工作人员,下沉到村(社区)以宣讲会或培训会的方式进行《条例》宣讲、解读和培训工作,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河湖管理保护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激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理安排宣讲时间及对象,主动对接镇级宣讲组联系,按要求完成宣讲工作。
(三)各级同步发力。各村(社区)要同步开展《条例》宣讲,将《条例》宣讲与河湖长制“七进”活动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学习《条例》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