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达川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达川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23
点击数:

一是加大投入,养老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供养条件,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从2018年起,达川区陆续对赵家、管村、大树等11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适老化维修改造(包括移交达州高新区和东部经开区的4所敬老院),共涉及床位916张,投入改造资金916万元。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卧室、餐厅、走廊、楼梯、平台、台阶、坡道、道路等项目。同时,达川区还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投入专项资金730万元,对全区18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包括移交达州高新区和东部经开区的5所敬老院)。2021年以来,达川区共计投资4000万元,完成了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试点改造了医教养综合体1个,正在抓紧建设达川区老年养护中心。截至目前,达川区共建有公办养老机构11所,民办养老机构3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8个,农村幸福院51个。在建公办养老机构1所,在建民办养老机构1所。各类养老机构床位共计3738张。

二是改革创新,养老服务质量极大提升。2018年,达川区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大胆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新建300个床位的达川区中心敬老院作为公建民营试点,打造成一所医养结合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有效解决了服务对象单一、服务能力薄弱、入住率偏低等问题。达川区还积极探索在保障区内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目前全区4所农村敬老院代养社会老人19人,既提高了农村敬老院入住率,又满足了部分社会养老需求。

为解决全区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入住率低等问题,今年1月,达川区成立了养老事业服务中心,为区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留守老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关爱巡访、社会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和民办养老机构的指导管理,负责养老人才和养老社会组织的培养等工作。同时,还为全区9个乡镇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核定了2个事业编制,将过去的乡镇管理调整为区养老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三是落实政策,困难老年人实现兜底保障。加大对城乡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力度对低保家庭老年人实施分类施保,采取适当增发低保金等措施提高低保家庭老年人救助水平,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从202112月起,该区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00/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540/月,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同时通过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其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目前,全区共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1994人,2021年区财政就投入高龄老人津贴1743万元。该区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配备了养老服务专员,231个村配备了养老服务专干,全面开展了分散特困老人和留守老人的定期巡访,针对性开展了电力线路维修、卫生清扫、精神抚慰、患病送医等关爱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