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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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卫应急发[2007]158号),现就新《方案》的学习和实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均是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对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均带来极大危害,切实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疫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是控制疫情的关键环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管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一线“岗哨”作用,使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排查工作有人管,有人办。

    二、组织培训,规范操作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及时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作为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之一,可授予二类学分。同时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负责本辖区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的培训工作,并于9月3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上交县卫生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规范诊疗行为,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督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排查工作。各医疗单位要充分发挥一线临床医务人员的“首诊”作用;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管理和报告的技术指导工作;县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检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全文下载方法:1、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卫生部公报”查找2007年第8期(总号049)即可获得。2、与达县卫生局业务股联系(联系电话:5123357)

 

二OO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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