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党组发〔2022〕21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5月29日
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满意度。根据达川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幸福宜居中心城市,以“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为切入点,重拳治乱,行业重塑,深入开展达川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问题”“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噪音扰民问题”,达川区主城区建成区域及百节镇“停车位少、布局不合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问题”,达川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护不到位、使用率不高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大力整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问题
1.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达川区三里坪、翠屏、杨柳街道办事处。整治对象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露天烧烤摊点(不含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
2.整治重点
(1)餐饮经营无专用烟道问题;
(2)整治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
(3)油烟监管协调不畅的问题。
3.区整治措施
(1)对南外好吃街、阳光耍都餐饮油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营业,对拒不整改的报城管执法大队;
(2)对新开设餐饮店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3)对整改不合格的餐饮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治或关闭,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
(4)对扰民严重,整改后仍达不到经营条件的,调整经营业态,对无经营许可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
(5)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典型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4.局具体工作举措
(1)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对餐饮企业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
(2)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新开餐饮店现场核查工作,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5.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冉晓刚
牵头单位:餐饮股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6.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
(二)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
1.整治范围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杨柳街道办事处、明月江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小区。
2.整治重点
电梯等公共设施日常管护不佳等问题。
3.区整治措施
(1)督促物业小区按期完成电梯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验报告;
(2)7月底前对电梯使用管理不规范、维保存在的脱保、检验超期、故障多发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并全面完成整改。
4.局具体工作举措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
5.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王金
牵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责任单位: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6.完成时限
2022年7月30日
(三)噪音扰民问题
1.整治范围
以城区主次干道、重要商业休闲广场、居民聚居区、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点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专项整治。
2.整治重点
(1)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2)整治联合惩戒不足的问题。
3.区整治措施
(1)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餐饮门店、娱乐场所等配合城管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开业条件的实施强制关闭。
(2)与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公安、交警、文体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噪声治理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
4.局具体工作举措
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5.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王金
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6.完成时限
2022年6月30日并长期坚持
(四)停车位少、布局不合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问题
1.整治范围
达川区主城区建成区域及百节镇
2.整治重点
(1)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
(2)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3.区整治措施
(1)开展对停车泊车位乱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
(2)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遮阳(雨)伞等违法行为;
(3)协助牵头部门加强对快递车规范行车整治。
4.局具体工作举措
(1)停车位乱收费专项整治。一是排查政府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建立台账;二是督促收费公示、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收费检查,查处停车乱收费;四是抓好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遮阳(雨)伞专项整治。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未经3C认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经销商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改装、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等内容,切实提高经销商质量安全意识。三是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
(3)快递车行车秩序整治。一是督促涉及快递车开展业务的平台、网络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快递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引导。
5.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李洪文
牵头单位:市场竞争股(价格)、质量监督股(遮阳雨伞)、市场网络股(快递车)
责任单位: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百节所
6.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
(五)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护不到位、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1.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2.整治重点
(1)加大现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放力度,健全公示制度,创新方式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提升使用效率;
(2)强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产品质量监管。
3.区整治措施
(1)加强对文化体育设施产品质量的监管,协调督促供应商帮助解决文化体育设施存在的问题,为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4.局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组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生产、销售企业的排查,建立生产销售企业台账,摸清企业底数。二是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三是为相关部门在采购文化体育设施过程中提供质量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加强消费维权。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
5.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王玉成
牵头单位:质量监督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6.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15日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治理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局机关纪委要与各牵头单位密切沟通,保证信息资料报送畅通。各责任单位要无条件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各责任股室每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局机关纪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工作督导。局机关纪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
2.2022年达川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集中整治事项责任分工表
附件1
“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爱华 党组书记
谭晓林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玉成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洪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淼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 金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冉晓刚 总工程师
成 员:张德均 党建办主任
李 飚 执法大队队长
桂 科 餐饮股股长
王洪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何玉梅 质量发展监督股股长
熊怀舟 市场竞争股股长
朱俊峰 市场网络监管股股长
卫明剑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王淼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德均为副主任,吴成明、谭雅萍为成员,负责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
2022年达川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集中整治事项责任分工表
序号 | 整治事项 | 区牵头单位 | 局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区整治措施 | 市场监管局工作举措 | 完成时限 |
1 | 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问题 | 城管执法大队 | 冉晓刚 | 餐饮股 | 信用监督管理股、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 (1)对南外好吃街、阳光耍都餐饮油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营业,对拒不整改的报城管执法大队; (2)对新开设餐饮店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3)对整改不合格的餐饮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治或关闭,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 (4)对扰民严重,整改后仍达不到经营条件的,调整经营业态,对无经营许可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 (5)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典型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 (1)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对餐饮企业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 (2)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核查工作,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 2022年11月30日 |
2 | 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 | 住建局 | 王金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 (1)督促物业小区按期完成电梯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验报告; (2)7月底前对电梯使用管理不规范、维保存在的脱保、检验超期、故障多发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并全面完成整改。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 | 2022年7月30日 |
3 | 噪音扰民问题 | 城管执法大队 | 王金 | 执法大队 | 翠屏所、杨柳所、三里坪所 | (1)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餐饮门店、娱乐场所等配合城管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开业条件的实施强制关闭。 (2)与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公安、交警、文体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噪声治理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 | 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2022年6月30日 |
4 | 停车位少、布局不合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问题 | 城管大队、公安分局 | 李洪文 | 市场竞争股 | 翠屏所 杨柳所 三里坪所 百节所 | (1)开展对停车泊车位乱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 | 一是排查政府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建立台账;二是督促收费公示、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收费检查,查处停车乱收费;四是抓好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2022年11月30日 |
质量监督股 | (2)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遮阳(雨)伞等违法行为。 |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未经3C认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经销商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改装、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等内容,切实提高经销商质量安全意识。三是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 | ||||||
市场网监股 | (3)协助牵头部门加强对快递车规范行车整治。 | 一是督促涉及快递车开展业务的平台、网络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快递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引导。 | ||||||
5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护不到位、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 文旅局 | 王玉成 | 质量发展股 | 各监管所 | (1)加强对文化体育设施产品质量的监管,协调督促供应商帮助解决文化体育设施存在的问题,为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 一是组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生产、销售企业的排查,建立生产销售企业台账,摸清企业底数。二是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三是为相关部门在采购文化体育设施过程中提供质量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加强消费维权。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文化体育设施质量安全。 | 202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