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稳住经济增长4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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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发〔2022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稳住经济增长40条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268

(本文有删减)


 

达州市达川区稳住经济增长40条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财税政策落地

1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中型企业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6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加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和价款结算,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一卡通”阳光审批发放机制,将46项补贴资金全部纳“一卡通”平台实行直发,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施财政资“三项清理”和绩效监控,全面清理并收回长期沉淀、闲置、低效、无效及结余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提升资金周转使用效率。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紧完成全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9大领域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市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政策,梳理包装一批债券项目申报入库,争取新一批债券资金用于经济发展。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今年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5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6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本息延期申请,按市场化原则,双方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银行年度考核评价“加分项”。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银行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还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设立“服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广“支小惠商贷”“农担贷”“助农振兴贷”“天府科创贷”“园保贷”,重点支4+5”现代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企业(组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银行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筛选培育,按“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做到项目对接到位,金融服务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深化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人和合伙创业的,分别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20万元、300万元的贷款。

三、扩大项目有效投资

8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接国家、省拟编制的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规划范围。加快推进S202亭子至平滩段、S305葫芦至木头段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S204石梯至江陵段、G542达州至石桥;加快S203达渠快速、G210达州过境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新改建国省干道30.97公里、农村公路314.5公里、建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479公里、渡改桥2座,力争交通建设完成投资16.4亿元。加快建设斑竹沟水库、石峡子水库渠系等水利工程,加快中门堰水库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大脑、5G基站等数字项目建设。

9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服务。建立项目快速决策机制,对纳入本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小(50万元以下)或总投资额小(5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可代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报监证、安全监督报监证三证合一。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推行“业主对接代办员、代办员对接审批窗口”的代办服务机制,实施全程调度跟踪、层级协调服务等。对告知事项、现场踏勘、审查事项等实行联合办理制度,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10加强项目保障。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9条措施,在土地价格、税收、租金等补贴上加大力度。用好用足年度进出平衡、增减增存增违挂钩等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符合产业政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比例由30%调整为10%

11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台账,举办政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3次以上,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拓宽项目推介发布渠道和方式,6月向社会和金融机构推介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投资规模适度、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准入机制,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采取转让、出售、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国有经营性资产。

四、促进消费商贸升级

12加大规(限)上商贸服务业帮扶。支持大型市场、商业综合体统一收银、销售入统,在达川区注册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从530日至2022年底,限上商贸企业每月同比新增营业额达到25%以上的奖补5万元;其他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每月同比新增营业额达到70%以上的奖补5万元。

13刺激市场消费回暖。开展“乐购达川,消费惠民”消费券派发活动,活跃市场消费。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对参与车展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活动期间按2000/辆给予补助,由企业兑现至购车消费者;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至2022年底优惠政策;对参与促销活动的家电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支持全区大型超市利用暑期、“国庆”等节假日开展降价促销活动,给予每家企业降价部分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4稳住市场主体。落实减税降费、缓交保险等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涉企“免罚轻罚”清单。

15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对新购置并运用于物流业务的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叉车等新型智能物流设备,按不低于购置费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设备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在居民小区、集中办公区等建立的智能快件箱,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注册在达川区每年输出业务增量超20万件且增幅20%以上的快递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6支持文体旅游业发展。利用暑期、“十一”等重要文体旅游消费旺季,发放文体旅游电子消费券,刺激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游戏游艺、室内健身、休闲娱乐、乡村旅游等文体旅游消费。引导文体旅游企业和协会等经营主体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活动、节会活动等,按照赛事、活动规模补助经营主体。对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且不减员、不降薪的文体旅游企业,分类别按经营规模进行资金补助。

17“线上”经济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线上销售,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对在达川区注册的电商法人企业,线上销售本区农特优产品(商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区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

五、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18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工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

19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达的客货运司机,纳入免费核酸检测范围。在有条件的卡口设“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专用通道”,提高重点物资运输效率。为跨省运输企业向涉疫地区输送经济物资提供便利,做好通行证发放事宜。对疫情防控、地质灾害等特殊时期,保障抢险物资、民生物资的配送和其他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物流企业,按“一事一议”给予资金奖励。

20“一企一策”帮扶。加快兑现中、省、市、区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督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21培育工业经济增长点。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补助8万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复工复产煤矿企业4家。开展制造业招商“百日攻坚”行动,引进20家规上企业入驻百马产业新区。

22强化要素保障。做实园区水电气要素保障,6月底前建成天然气调压站,10月底前建成110KV变电站,实现园区内企业用水1.86/吨、用电0.55/度、用气1.53/立方米(门站价),超出部分由市、区财政补贴。灵活实施重大工业项“先租后让”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新建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出台标准厂房管理办法,企业入驻享受租三免两减半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落实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按50%收取计量器具检定标准、产品质量检验费用。全面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

23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动态发“白名单”企业,落实“白名单”企业省内互认和信息共享,设立“防疫泡泡”应急预案。搭建校企交流平台,开展线上招聘、直播带岗、云求职等活动,动态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场次以上,全力保障企业用工。

六、稳定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

24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30%执行;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银行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5激活房地产市场。落实《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结合达川实际,出台本地惠企惠民政策。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降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额度和提取标准,缩短预售商品房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减轻企业要素成本,纾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举办房产交易会,支持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台购房优惠措施,针对近5年新就业人员、新市民实施团购活动;对购买学校周边商品房家庭适龄子女取消户籍限制就近入学。加强行业管控,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房地产业系统治理,建立房地产交易平台,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置业行为,持续推进问题楼盘化解,保障购房户合法权益。

26加大房地产企业帮扶。对全区17个在建楼盘采“一楼一策”,协调解决资金、建设及商品房销售存在的困难,确保楼盘顺利交房。

27壮大建筑业发展。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注册建筑总承包资质,鼓励其与大型建筑企业合作,参与项目建设。支持本地建筑企业采取兼并、收购、换股等方式进行重组,提升资质等级和市场竞争力。吸引一级(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外地企业来达川区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对在达川设立公司,纳税留存区本级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按缴税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8快土地出让。配合市上加大土地推介宣传力度,加大拍卖土地征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土地出让创造良好条件。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29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至0.6%,个人缴费费率降至0.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补缴。

30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3场以上。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及时兑现各类培训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按照大型企业50%、中小微企业90%的比例进行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与吸纳就业补贴择其一领取,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31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强创业载体扶持,给予新创建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90万元/家一次性补助、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万元/家一次性补助。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培育1个县级“达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按5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4个。

32落实兜底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员最新惠民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政策性补贴。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岗失业、务工不着、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的员工等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倍。做好商品保供稳价,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

33支持租房优惠减免。对在达工作且无房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及新市民(含原籍不在本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达川的人员)租房自住的﹝原则上单人(户)租住面积70平方米以下﹞,国有公房由相关部门按已签订租赁合同价格减免20%,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预收一季度以上租金。

八、统筹发展与安全

34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面排查风险人员,严格管控重点场所,守牢疫情防控防线。科学布置核酸采样点,方便市民就近核酸检测。组织疾控专家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和落实防控措施。

35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将大豆、高粱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严格落实国家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对整治撂荒地10亩以上的,按田300/亩、地500/亩补助,粮食播面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亩以上的,按100/亩补助;对净作大豆10亩以上的,按80/亩补助。新建标准化猪舍4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年出栏生猪62万头以上。

36严防规模性返贫。用好300万元防返贫基金,将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帮扶,将大病救助额度增至2万元;设立脱贫户、监测户种养奖补资金360万元,脱贫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贴资金140万元。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抓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

37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强力整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地质灾害、自建房、燃气等领域安全隐患,落实整治和避让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抓牢各类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8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健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容缺预审等机制,提“达川代办”服务水平。实行签约项“红蓝本”制,实现“一次都不跑、拿地即开工、达产就兑现”。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服务能力。

39全面放宽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非禁即入”。全面开放市场,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审批事项,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审查环节一律取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并明确禁设范围及时限。

40简化审批程序。“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照后减证,在零售业、建筑业等行业试行综合许可改革,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歇业备案制度,允许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办理歇业。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1231日(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前规定与此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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