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经局办公会研究,现就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做如下通知:
所有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每月的工作纳入季度新增工作按《工作完成情况季度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凡因执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不力,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所在股室季度总分的30分,相关责任人在职工大会做检讨,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被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每通报批评一次扣所在股室季度总分的20分,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对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或推诿的,扣所在股室季度总分10分;一年内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长期执行单位领导交办工作不力的,建议主管部门免去股室负责人的职务;对一般职工工作不在状态,长期不服从股室负责人安排工作的,经局办公会研究,调整当事人工作岗位或停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