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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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川监发〔202276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了确保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中、高考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广大考生安全、公平、公正顺利参加中、高考,加强考试安全综合治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特制定《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23


 2022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全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的饮食安全,保障考生顺利进行中高考,根据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及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对设为中、高考考点的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要求责任到人,提前排查安全隐患,要求考试期间,对考点就餐点定人定岗驻点监管,切实确保考生饮食安全。现成立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爱华  谭晓林

  副组长:冉晓刚

  成    员:桂    科    陈        李        吴显权        丹

                  刘    飞    段昌亮    杨晓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桂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安排部署2022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驻点监管人员,收集汇总专项检查情况及总结。联系电话:7232351

  二、专项检查、中高考考点设置及驻点时间

  专项检查时间:523—615

  考点设置:2022年普通高考常规考点设置3个:达州中学翠屏校区考点、达州中学杨柳校区考点、达川中学考点;2022年达川区中考考点设置6个:达州中学翠屏校区考点、达州中学杨柳校区考点、达川中学华蜀校区考点、达川中学三里校区考点、达川区三里小学考点、达州耀华中学

  高考时间:67—68

  中考时间:613—615

  三、工作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各监管所加强对各考点学校食堂、定点就餐单位、学校医务室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将结果按照附件要求,在中高考节点对各考点的学校食堂、定点就餐单位要进行全程派驻专人实地保障食品安全。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体温检测情况,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健康证明上岗。

  3.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4.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5.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6.是否执行生熟分开切制、分开存放的规定,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粗加工场所是否分别设置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池;蔬菜和肉类清洗、加工是否分开;蔬菜是否按要求进行浸泡等。

  8.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9.周围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0.对考点餐饮服务单位在中、高考期间供餐计划、采购、菜单进行督查。主要检查考点餐饮服务单位的供餐方案、计划,对拟购菜品、菜单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予以删除更换或采用有效的防患措施。

  11.是否存在售卖高风险及过期变质的食品。

  12.加强对校医务室、周边药店药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票据是否正规,是否收集供货方资质,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等。

  (三)加强沟通和宣传

  加强与各考点学校的沟通,尽量安排考生在考点学校食堂集中就餐。考点学校食堂如不能满足就餐条件的,需在外确定就餐单位的,要尽可能集中就餐,减少就餐点,便于全程监管。同时提醒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要到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小商店、流动摊贩、小饮食摊点选购食品和就餐。

  四、工作安排

  根据属地管辖及业务范围原则,各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中、高考考点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在考试期间落实具体人员进行驻点监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第一责任人:各监管所所长。餐饮、流通、药化股负责专项检查及考试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及巡查工作;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检查及考试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协调应急股负责专项检查及考试期间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专项检查资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620前,各监管所按照附件2要求将专项检查结果汇总,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上报餐饮股(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同时上报附件1及相关巡查、检查记录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从保防控、保稳定、保民生、保平安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隐患。在监督检查中做好各种检查记录,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要责令整改,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工作中注意收集信息,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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