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2〕86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大检查文件精神以及2022年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文件要求,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及我区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防范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质量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企业底数。摸清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台账,做到底数明,情况清,消除监管盲区。
(二)强化隐患治理。根据我局在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职责,重点对辖区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点)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一致,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委托检验机构后者自行组织对外观、燃放性能、药量等进行检验验收,并做好记录。是否验明供货方资质与产品检验报告。三是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产品标志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标志,标志应附在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上不脱落,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等同时,应同时符合两者要求。四是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做到来路明,去向清。五是是否存在销售过期产品、“假大空”组合烟花以及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六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在隐患排查中,做好工作留痕,填写《达州市达川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附件1),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附件2),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附件3),确保质量安全切实消除。
(三)强化监督抽查。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纳入2022年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重点抽查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022年,将抽查烟花爆竹产品3批次。
(四)强化执法检查。在质量安全隐患治理过程,对销售过期产品、“假大空”组合烟花以及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震慑效应,倒逼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强化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强化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加强社会宣传,在政府网站、达川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警示;利用九月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质量安全隐患治理氛围。
三、工作安排
从五月初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区局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区局质量发展监管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执法大队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大要案查处工作。
(二)隐患治理阶段(5月中旬至7月15日)。一是企业自查。督促企业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自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行纠正处理的,可酌情处理。二是全覆盖检查。5月16至6月15日,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三是配合督查。6月16日至7月15日,配合区安委会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监督检查、区级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监督检查、区级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12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隐患问题原因,增添举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时落实的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2022年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内容之一。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两个结合。坚持将此次大检查工作与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监督抽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局将不定开展督查检查,督查各市场监管所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全区所有批发企业和部分零售店(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对区级督查发现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等在全区通报批评,将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区局报告;对工作动态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等要加以提炼,以新闻稿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局办公室,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市场监管将《达川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台账》《达川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部分记录表)于2022年6月15日前,《达川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于2022年9月20日前,整个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管股。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