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诊疗行为,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死亡率和伤残率,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卫应急发[2007]175号),现就《方案》学习和贯彻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筹安排,积极参与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相应急救领导小组,组织医疗救治小组,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药品,作到24小时随呼即出。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9月15日前及时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的培训学习,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急救业务能力,并于9月16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上交县卫生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规范诊疗行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都应及时抢救,不得以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和抛弃病人,凡发生此类事件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全文下载方法:1、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政策信息”中查找“医政管理”即可获得。2、与达县卫生局业务股联系(联系电话:5123357)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