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2007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府办[2007]165号)精神,按照达县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会的部署要求,现就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乙类传染病,而且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疫病,人是唯一的传播源。其重要症状是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眼结膜炎等,其病毒通过病人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后95%以上的易感者发病,传播速度快、时间短,可直接导致少年儿童遭受感染。此种疫病在中小学、幼儿园极易发生流行,易引发并发症、支气管炎、心肌炎、喉炎、脑炎等,严重者可致死亡。麻疹虽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但若防控不好,导致大面积流行,不仅会给少年儿童带来身心痛苦,危及生命安全,而且会影响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给人民群众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完成全县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必须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任务,我局决定成立以李健局长为组长、何发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股于安华、冯泽波、魏光敏同志为成员的教育部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和在校(园)儿童接种的组织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标语、板报、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步骤,要做到接种告知书学生人手一份,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普遍知晓。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在全县上下形成目标儿童家长人人皆知、目标儿童人人皆种、共同防范麻疹风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要在9月7日前完成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在校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承担)任务,并要在9月17日——23日一周之内,对全县8个月至14岁的25.44万儿童全部免费接种麻疹疫苗。因此,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卫生院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为落实好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和接种实施工作任务,我局决定于2007年8月25日组织召开一次专门培训会议,各公民办中小学(含南外片区独立建制的幼儿园)派教务主任(或政教主任、体卫艺主任)参会,各片区督学、南外镇教办来一名领导带队,会期半天, 25日上午8:30准时开始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由主办单位支付,车船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建立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确保儿童身体健康
根据《四川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05]381号)规定和达县卫生局、达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达卫发[2006]19号)要求,各地托幼机构、小学和初中在开学报名时要对所有幼儿、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一次集中查验,查验范围包括: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疫苗或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情况,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完成上述规定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四川省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或疫苗补种。今后查验工作仅在新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幼儿、学生在园、在校期间不再开展查验工作,但仍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学生开展查验工作。
为确保全县此次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强化免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对工作不落实影响强化免疫活动任务完成的学校(幼儿园),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意见》,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