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柳街道
发布日期:2022-05-20
点击数:人次

​达杨办发〔2022〕8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委〔2022〕1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零星亡人火灾多发高发势头,现将我街道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对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集中区域火灾防控能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综合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综合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结合辖区实际,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纳入此次排查治理范围。

(二)综合治理重点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

2.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4.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且当火灾状态下楼顶不满足安全疏散条件。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重堵塞,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不具备火灾状态下安全疏散条件。

6.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除检查上述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三、综合治理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20日前)。组织开展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核查,全面摸清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底数、规模、使用性质、行政许可,以及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见附件1),建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见附件2)。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8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点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存在问题不属于6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整改;对存在6类重点情形的村(居)民自建房,上报街道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6类重点情形的村(居)民自建房,上报区政府组织整改。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四)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9月20日前)。及时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

四、治理措施

(一)依法严格治理。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3),未按要求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排查发现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落实“七个必须”要求。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改正。

(二)狠抓问题整改。要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6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三)实施综合治理。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违规生产经营集中连片区域,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整改职责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精准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强消防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组织基层力量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微信转发,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提升应急能力。要按照“一主两辅”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应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应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我街道办特成立以街道办副主任王凌先同志为组长,应急办主任唐金波同志为副组长,应急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由唐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资料收集。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定期信息沟通,明确人员和责任,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杨柳街道“四级网格化”管理暨干部挂包小区安排表>的通知》(达杨工委发〔2022〕2号)落实到位、到点、到人。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