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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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委发[2007]4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意识,深刻认识信访和群众工作的重要性

    信访和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群众工作理念,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变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突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运,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和群众工作新格局,真正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要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都要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要认真坚持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案下访,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化解民忧。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阅办率要达到100%,各单位每个工作日要有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或参与信访值班。全面推行基层信访代理制度。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对需上级解决的信访问题,可代理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诉求。各单位要公布便民电话,设置行风举报热线电话,积极开通电子信箱,积极探索信访代理制,多渠道受理群众批评意见、投诉举报和民众建议。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各单位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期要开展专门排查调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帐,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妥善处置,注重稳控效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是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各单位都要实行信访工作情况月报、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向局信访办报告本单位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动态情况;实行信访信息首问受理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信息,要在2小时内报告局信访办,重要紧急信息应直接报告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及时把握工作主动权。
  
    五是建立健全重要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对集体上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快速反应,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解决,对重大信访问题要组建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对进京、到省、到市、到县上访的,各责任单位要在局信访办要求时间内赶赴指定现场并做好劝返工作(原则上:到北京15小时;到成都10小时;到市2小时;到县、到局1小时)。对到林业局集体上访的,责任单位要在局信访办规定时限内赶赴指定地点做好劝返工作。

    六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科学的信访和群众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林业局将把信访和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由于信访和群众工作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一年发生3人以上集体进京或5人以上集体到省或20人以上到市委、市政府重复访或30人以上到县委、县政府、林业局重访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林业局作出书面检查,因信访和群众工作不力、信访稳定矛盾突出,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信访和群众工作成效显著和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亲民爱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要求合理,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二是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当前,要着力解决好林权纠纷、林地占用等。三是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严格执法公开制度,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早化解初信初访,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涉法涉诉信访老案,既要做好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又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和群众工作高效运行

    一是人员到位。各单位要设立“信访和群众办公室”,配备1名信访员从事信访和群众工作。二是责任到位。要把信访和群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信访和群众工作形势,研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和群众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是信访和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和群众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信访员是直接责任人。三是经费到位。各单位要加大对信访和群众办公室的经费投入,落实相应的接待场所,解决必要的信访业务经费,信访员每月20元的津贴由本单位解决。四是培训到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和群众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培训工作,把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积极支持信访和群众工作人员参与上级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的相关培训,优化信访干部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达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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