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办:
根据达综治委[2007]30号文“关于迎接市委对我县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督查通知”要求,我局对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有具体的办公场地,有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综治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制订并落实了全年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了县委、县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目标及责任内容,签订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确了考核办法。
三、认真抓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效果明显突出,全系统未发生一件行政管理诉讼案件。
四、抓好了节日期间及重点时段的综治和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掌握住了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健全和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从局综治办、信访办及其他相关股室抽调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定期对本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领导,明确具体经办人员,限期化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实行了台帐制、挂牌督办制、零报告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半年来未发生因各种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六、全面安排布置了争创省级平安县活动的各项工作,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开辟了专题宣传栏,制订了争创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了各阶段工作措施,做到了家喻户晓。
七、通过半年考核总结,全面完成了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局预定的目标任务,为下半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