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滩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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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平滩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平滩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垮塌事故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重点对用于经营性质、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查整治,坚决有效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对全镇既有和在建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聚焦排查3层以上、用于餐饮、出租、棋牌等等商业经营、人口相对密集的自建房;擅自改建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自建房;废弃的单位、企业老旧用房等房屋安全隐患。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属地责任,统筹部署实施,推进工作落实,对本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任务部署、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资金落实、督促指导、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问题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相关服务保障,指导主管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房屋建筑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自建房,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自建房,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组织自建房房主、施工单位、经营户、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任务目标和排查整治对象,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计划,细化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进程,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7月底)。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推进实施排查整治工作。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抽查核验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至9月底)。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验收未通过的要再次进行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核查,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数字排查”和“文字整治”,全面总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建章立制工作打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深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措施,深刻认识和领会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行动合力,做到政策措施、人员配备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一房,一房一策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三)要确保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加强对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整改,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隐患未消除且影响人身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

 


平滩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开展取得理想成效,现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周光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雷  宏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谭  微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唐  周  应急办负责人

            杨  威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刘海博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由谭微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威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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