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7
点击数:人次

​达川农领发〔2022〕3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政策,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

 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和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对象和补贴归属问题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文件执行。

(二)补贴范围

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和川农业〔2015〕50号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三)资金来源

2022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69799929.59元。其中: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9779000.00元,2021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929.59元。

(四)补贴标准

区财政部门根据2022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区核实汇总的应补贴耕地面积测算出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报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确定。

(五)资金兑付

区政府领导审定确定补贴标准后,区财政部门将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上传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后,反馈给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点击审批系统两级资金公示,分别进行乡、村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部门将2022年耕保补贴资金数据推送至结算系统,由财政部门在兑付系统中安排兑付。

二、工作程序

(一)补贴面积确认

1.村级摸排、录入、公示。2022年4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村组摸排、录入、公示。各乡(镇、街道)牵头,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和川农业〔2015〕50号要求,以2021年各补贴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数,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村委会逐村、逐户摸清、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并确保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办理了社会保障卡且能正常使用后,再由各村经办人员将2022年耕保补贴农户花名册上传至“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村级公示(注:鉴于目前二轮承包耕地历史久远,查证困难,导入模板中“承包耕地面积”统一填报实际补贴面积),公示期7天,各村委会要对所在村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承诺书、面积到户明细表、分组汇总表、全村面积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3-5名社员代表和村委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会同面积到户明细表、分组汇总表、全村面积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报送至乡(镇、街道)存档备查。

2.乡级调查核实、公示。2022年4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乡级调查核实、公示。各乡(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对村级报送的本批次到户补贴面积进行升序或降序排列,选取排序后的前20名和后20名导出列为必须调查农户,同时还要在每个村再随机抽取3户作为调查户;乡级调查核实人员由乡(镇、街道)组织财政、农业、村支两委、村民小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查核实要严格按照“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流程进行,调查核实表经被调查农户、调查组成员、村支两委和组长签字,并加盖各村委会公章后由各乡(镇、街道)留档备查。

各乡(镇、街道)完成乡级调查核实、纠错和“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调查结果录入工作后,及时进行补贴面积乡级公示,公示期7天。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分村面积汇总表、全乡(镇、街道)面积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后会同面积到户明细表、分村汇总表、全乡(镇、街道)面积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于2022年4月17日前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留档备查。

3.区级调查核实、确认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区级调查核实、确认。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本批次到户补贴面积进行升序或降序排列,导出排序后的前30名和后20名列为必须调查农户,同时从本批次乡(镇、街道)总数中随机抽取20%作为调查乡(镇、街道)、再从调查乡(镇、街道)村总数中随机抽取10%作为调查村,每个被抽取的调查村随机调查5户。调查人员由区财政、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查核实要严格按照“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流程进行。调查核实表经被调查农户、调查组成员、村支两委、组长等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留档备查。

区级调查核实结束、纠错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录入调查核实信息,并及时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面积推送至区财政部门。

(二)补贴标准确认

2022年5月5日前,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经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审批后的全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函告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根据2022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区核实汇总的应补贴耕地面积测算出2022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书面请示区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上传到“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三)两级资金公示

2022年5月15日前,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后,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点击两级资金公示。村级打印出全村资金到户明细表、全村资金汇总表、分组资金汇总表,乡(镇、街道)打印出全乡(镇、街道)资金汇总表、分村资金汇总表并分别在村级和乡(镇、街道)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无异议后,村级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承诺书、资金到户明细表、分组资金汇总表、全村资金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3-5名社员代表签字、村委会签章后会同资金到户明细表、分组资金汇总表、全村资金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报送至乡(镇、街道)存档备查;乡(镇、街道)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分村资金汇总表、全乡(镇、街道)资金汇总表纸质档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财政、农业部门等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会同资金到户明细表、分村资金汇总表、全乡(镇、街道)资金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一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留档备查,各乡(镇、街道)要对补贴资金的真实性负责。

(四)补贴资金结算及兑付

乡、村两级资金公示结束后,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将2022年耕保补贴资金数据推送至结算系统,由财政部门进行兑付。对信息错误兑付不成功的,及时联系农户进行纠错。力争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分别落实专人、成立专班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严格把握好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具体组织完成本辖区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区纪委监委:负责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监督,对弄虚作假、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将严肃问责。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安排、政策解释,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及“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部门审核、资金结算推送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补贴标准确定、补贴资金监管、兑付发放等工作。其他区级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该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作为两级公示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的摸排、调查核实、张榜公示和资料上报、政策宣传、信访接访等工作,解决好辖区内补贴兑付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下,对农户耕地承包面积、不再补贴面积具体负责逐户造册登记,落实实际补贴面积,并将2022年耕保补贴享受农户信息录入“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张榜公示等具体工作。

乡镇农业部门、财政所:要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共同对所属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审核、汇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加强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发展农业的惠农资金,要列入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了保证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开展补贴的工作经费。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通过广播、院坝会、宣传栏、手机、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在家农户和在外务工农户宣传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方式、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五)强化监督检查

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补贴面积和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川区区级惠农补贴监督电话:0818-7231360(农业)、0818-3109323(财政)。

(六)加强档案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乡(镇、街道)要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迎接绩效考评。

 

附件: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到户明细表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

          3.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4.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到户明细表

          5.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村汇总表

          6.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汇总

    附件1—6.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