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各医疗机构:
2007年8月22-23日,达州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进行了初评,指出了我县在创建工作上的诸多不足。为切实抓好我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创建工作
1、强化督导。县卫生局将从8月25日起,组织专人分别到各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在状态,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肃处理。
2、落实责任。创建工作中,县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各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要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县卫生局中医股和县中医院要做好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中心卫生院要做好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创先指导,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村卫生站的创先指导,一级抓一级,环环紧扣,层层加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掌握标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要熟悉标准、掌握标准、吃透标准,将标准熟背于心。卫生局组织专人督查工作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抽问。
二、切实规范设置,狠抓硬件建设,突出创建工作
1、切实提高门诊和服务量。各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门(急)诊病人(包括传统方法诊治疾病病人)每天要达到门(急)诊量的40%以上。中医药(包括中成药)服务量每天要达到40%以上,村卫生站要达到30%以上,县中医院要达到85%以上。
2、规范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各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一个中医门诊科室、2个专病专科室;县医院不少于2个中医门诊室、1个专病专科室。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站)均能够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
3、增加资质人员。各中心、乡镇卫生院有资质中医药人员数要达到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以上,村卫生站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乡村医生,县中医院中医药人员数要占全院医药人员总数的70%以上。
4、使用标准处方,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5、保证药品质量。坚持主渠道进药,100%保证药品质量。西药要求无过期、无失效、无地方准字号;中药要求无变质、灰渣、虫蛀、混杂、鼠耗和原生药进斗,炮制合格率要达100%。
6、落实药品数量。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创建标准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急救用品数量。
7、设立两房两室。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必须设有中药房、中药库房、炮制室、煎药室。要规范操作、正常运行,确保临床业务工作需要。
三、切实做好软件资料收集、归档,规范创建工作
1、书写要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各种医疗文书书写必须符合规定,不得有错别字、潦草字、漏项、诊断不明等现象出现。
2、资料要整理。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创建标准认真收集、完善各种软件资料和相应的支撑材料,做好分类统计、汇总,符合临床实际并达到创建标准;归档资料先按检查指标分类,再按年度立卷、装档,确保软件资料不扣分。
3、其它工作。要做好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的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活跃创建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在已书写岩体、墙体标语基础上,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通过展板、标语、街头义诊义检等形式,开展中医“创先”工作和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尤其要做好我县开展的中医药惠民行动(如新农合提高报销比例)的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够正确认识中医特点、参与中医诊疗、发展中医事业。
五、切实开展特色活动,创新创建工作
1、树立品牌意识。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本地中医特色科室优势,树立品牌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争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2、举办知识竞赛。县卫生局将于8月31日举行全县中医药知识竞赛,通过竞赛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学习、运用中医中药的热情,增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突出我县中医创先特色。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选拔中医药优秀人才参加比赛,卫生局将对参赛人员和组织工作开展得力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