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各股室(队):
为了贯彻落实达县机关办公区文明单位管理领导小组有关文件和精神,根据《达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办公区文明单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党委研究,决定调整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时明
副组长:曹 华、李发达、马朝胜、周忠政
成 员:唐云健、章 苹、陈仕国、袁中强、陈志洪、蒋文周、王成安、李心君
办公室设在经委办公室,由李心君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汤明政同志负责。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