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达府办[2007]182号)文件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达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善国
副组长:覃才广 乐吉松
成 员:万文体 廖 雪 康 庄 潘 骏 段述芬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段述芬
成 员:潘 洁 段 静 陈心平 王国斌 庞建华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