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2〕119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落实《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护理等级评估认定及照料护理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达川民发〔2022〕42号)精神,扎实做好我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赵家镇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定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明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梦(副镇长)
成 员:汪洋艳(民政办负责人)
唐 毅(民政办工作人员)
李佳泽(残联工作人员)
陈思淇(残联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洋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唐毅、李佳泽、陈思淇。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