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旅游行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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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农家乐要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杜绝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县旅游星级宾馆、景区景点和大型农家乐。整治重点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三、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对餐饮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按等级分类,严格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2、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
   
    3、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病死畜(禽)、劣质食用油。严禁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滥用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活动。
   
    4、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设置领导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旅游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王明楼任组长,李俊任副组长,张宓、罗兰航、刘小林为成员。各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农家乐也要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单位法人要亲自抓,对本单位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本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和目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监管,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2、源头把关,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采购、运输、制作等经营管理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人,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严防不合要求的原材料进入采购环节,严禁不符合质量安全的产品进入经营环境。
   
    五、专项整治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8月下旬到12月底,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8月31日)。及时传达上级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各星级宾馆、景区景点和大型农家乐的检查力度。
   
    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有效解决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时总结、通报整治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长效机制。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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