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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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劳社发[2007]39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达市劳社发[2007]18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00七年九月十三日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为做好《劳动合同法》公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确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

    为保证《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杜权卓同志担任组长,郭平、刘良明、夏明友同志担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监察股。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相关事宜。

    贯彻实施工作分为四部分:部署推动、宣传普法、培训和政策研究。其中部署推动和培训两部分由劳资股牵头,宣传普法工作由法制监察股牵头,政策研究工作由劳资股和仲裁办共同牵头。

   二、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1、按照712日劳动保障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发[2007]17号),对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工作要求(8月,劳资股、法制监察股、办公室)。

2、全面清理和完善我县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季度,劳资股、仲裁办、监察大队)。

    3、召开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会议(四季度,劳资股、仲裁办)。

(二)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

    1、编写《劳动合同法》解读,在达县电视台开辟达县劳动保障专栏,宣传《劳动合同法》(7月下旬至12月,法制监察股、局办公室)。

    2、局领导接受达县电视台专访,起草局领导专访稿(四季度,局办公室)。

    3、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人员参加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8月至12月,劳资股、法制监察股)。

    4、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会同同级工会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培训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特点,广泛深入社区、各用人单位、人流集中的场所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把《劳动合同法》送到劳动者手中(12月,监察大队、劳资股)。

    5、制作《劳动合同法》宣传横幅,开展街头宣传工作(四季度,办公室、法制监察股)。

(三)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1、县劳动保障局在全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劳动合同法》(8月,法制监察股)。

2、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从事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8月至12月,劳资股、办公室、法制监察股、仲裁办)。

3、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人力资源管理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8月至12月,劳资股、仲裁办)。

(四)做好有关政策研究工作

1、召开部分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座谈会,收集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可能存在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8月至12月,劳资股、仲裁办)。

    2、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若干意见(四季度,劳资股、局办公室)。

3、加强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明年11日以后,劳资股、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办)。

    以上各项工作中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杜权卓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郭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良明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夏明友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叶代康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员: 赵四方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荣世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资股负责人

         杨先平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股负责人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负责人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负责人

         范春梅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股负责人

         吕阳伟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监察股,杨先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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