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南外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卫生局主要领导是卫生局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将安全稳定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稳定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卫生局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是卫生局安全稳定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稳定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稳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稳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卫生局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和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县卫生局所有领导干部在涉及本系统重大安全稳定工作方面,须服从统一安排,共同维护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附件:达县卫生局安全稳定责任分解表.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