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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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随着我县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不断凸显,全县劳动保障信访安全工作形势显得十分严峻,信访集访也不容乐观,各种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信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止到市上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现就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劳动保障信访安全工作事关劳动保障部门形象,事关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各二级局、机关各股室、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树形象、求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各二级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履行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股室人员直接抓的“大维稳、大防范”工作格局。要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信访安全稳定工作预警预测制、应急响应制、限时报告制、定期分析排查制、首问负责制、领导包案负责制、集中接待制、分级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把握关键

    要针对劳动保障信访安全工作特点,及时搜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深层次信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信访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突出重点。各二级局和机关各股室、队要结合本单位、本股室、本大队实际,认真研究解决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参加社保、就业再就业、经济补偿、老工伤待遇落实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军队退役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农民工工资拖欠、医保对象医药费报销等方面的信访安全问题。尤其对个别积压多年、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凡是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尚无政策规定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

    (二)加强排查。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切实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分析排查工作力度。排查工作要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办法,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深化劳动保障事业改革期间,要对本单位、本股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全面展开清理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限时解决。

    (三)加强调处。要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要求,带着对劳动保障工作对象的深厚感情,据情妥善处理好有关矛盾纠纷;要本着“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原则,及时认真办理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案件以及“市县长热线”、书记“110”信息。对群众反映的紧急重大问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内进入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内开展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内研究针对性措施。特别是对有集访和越级访苗头、有重大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扭住不放,严防死守,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畅通信息。各二级局、机关各股室、队一定要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信访安全维稳信息报送的原则、范围、要求,严格执行信访安全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若遇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请示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以坚决杜绝贻误最佳处理时机现象发生。

    三、  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二级局、机关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增添措施,认真做好信访安全工作。对安排部署不周密、预警排查机制不健全、防控措施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解决问题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得力以及责任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达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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