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义务消防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的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县政府组建了5个农村片区义务消防队。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明确农村片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工作职责和服务区域(附后)。
各农村片区义务消防队要认真组织学习,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地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
附件:1、农村片区义务消防队职责
2、农村片区义务消防队服务区域
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