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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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农业发〔2022〕3号​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达川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突出问题治理,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监管能力明显加强,机制制度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主要工作

加强产地环境监管

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和监控,重点对土重金属、农药残留、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畜禽污染防治,实施秸秆还田综合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覆盖面,减少和消除产地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

责任位:土肥站、植保站、农技站、农检中心、农能办,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二)强化投入品管控

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督导健全投入品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日常监管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经营行为。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农资打专项治理和农残超标专项治理等整治行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三年行动”中12个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动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监管名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严重问题的农资经营主体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种子站、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

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蔬菜、水果、茶叶、粮油、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应用现代新技术、新模式制订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和产品标准。二是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督导生产业主按照标准生产,建立农事生产记录,确保产品可溯源。三是强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全面应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四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达到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的目标。五是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大无公害、绿色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力度,培育安全优质公品牌。2022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4个以上。六是积极打造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山食荟”,统筹、整合全区农产品品牌。围绕粮油、畜禽、蔬菜、茶叶、水果等产业,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对外统一宣传展示。

责任单位:蔬菜站、农技站、种子站、茶果站、经作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检中心

(四)施行合格证制度

一是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四种方式之一作为开具合格证的依据,对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开具食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二是持续推进追溯平台的应用。继续落实农产品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4挂钩”制度,并将追溯工作纳入市县两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考核范围。以茶叶、蔬菜、水果、禽蛋的生产和初加工环节为重点,指导推动生产经营主体真正把追溯平台用起来。

责任单位:农检中心、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五)强化农产品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重点对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监管。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省级风险监测190个样品,区级定量检测760个样品,乡镇年度完成农残快速检测5000个样品。二是结合“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三颗菜、一个果、一枚蛋、一只鸡、两头畜、四条鱼”重点治理品种开展专项检测。三是对全区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瘦肉精”拉网式抽检,抽检畜禽比例不低于5%,屠宰企业“瘦肉精”抽检率不低于3%对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溯源倒底,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

责任单位农检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六)加强执法监督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门店、屠宰加工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加大对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乱用、滥用、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动物“注水”和屠宰、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规范“三品一标”产品的用标管理,严查冒用和超范围用标等行为。将“三品一标”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执法抽查的范围,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参加“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展会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产品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设立举报电话,凡举报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乱用、滥用和超范围使用农兽药,给屠宰动物“注水”,屠宰和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产品、冒用“三品一标”标志和超范围用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且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0818—8112311,0818--8156110,对举报查实奖举报人2000—5000元。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检中心。

(七)加大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街头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要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法宣传和科技下乡等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对生产经营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对监管、检测、执法人员、村协管员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明确工作责任,使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履行职责。

责任单位:科技培训股、农广校、植保站、种子站、农检中心、政策法规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严格按照抓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协作配合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做好信息上报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除报送日常工作动态外,对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理,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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