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畜牧食品局:
你局《关于龙会乡畜牧兽医站固定资产的确认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及其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财评字[1998]136号“关于改进资产评估确认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办研究,现将评估结果确认如下:
一、四川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是经财政部批准的具有正式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其评估机构合法 。
二、该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评估师资格;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其评估行为合法 。
三、在川天成资评[2007]第174号文评估报告中,根据该项资产评估项目的特定目的和各类资产实际,采用的评估方法遵循了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操作规范 。
四、该资产评估项目基准日选择适当,并明示评估结果有效期在评估基准日一年以内(即从2007年7月28日至2008年7月27日止)。
五、资产评估范围:达县龙会乡畜牧兽医站,位于龙会乡新华路街乡畜牧兽医站办公综合楼第二层及第六层一套房屋,第二层的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38.05㎡,第六层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38.05㎡,共计评估价1118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其评估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四川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