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设各有关股室,所属有关单位:
按照达府发[2007]7号文件要求,《达县志》(1986—2005年)编纂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局内设各股室、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划分,现将涉及达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分篇目编纂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编纂工作责任划分
(一)城建股牵头汇总,市政、园林处配合,负责城市概貌篇目的编纂,包括县城街道、房屋、园林、绿化、亮化、商贸中心基本情况,共计8000字数。
(二)规划股牵头汇总,各建管所配合,负责城镇规划篇目编纂,包括县城总规、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程序、城市建设控制性详规及街景详规、城市测绘、小城镇建设规划、乡场镇规划,共计6000字。
(三)城建股牵头汇总,市政、环卫、园林、南城给排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配合,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篇目编纂,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城市公厕、城市垃圾中转、处理工程建设情况,共8000字。
(四)监察大队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执法篇目编纂,包括队伍建设、城市规划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卫及园林绿化监察管理,共计4000字。
(五)房地产业股牵头汇总,房管局配合,负责城镇房地产业篇目编纂,包括:房地产企业、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危旧房屋安全鉴定、旧房拆迁安置、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共计8000字。
(六)小城镇办牵头汇总,各建管所及建制镇配合,负责小城镇建设篇目编纂。内容包括21个建制镇建设以及“三村”建设情况,共计12000字。
(七)建管股牵头汇总,相关企业、设计室、招标站、质安站配合,负责建筑行业篇目编纂,包括:建筑企业、设计企业、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及管理、建筑劳务输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城市特色、标志性建筑情况,共计20000字。
二、编纂工作注意事项
(一)汇总上报时间:2007年12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梅,电话:2678773。
(二)上报方式:打印好的文字材料并附电子文件。
(三)相关股室、单位务必引起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
(四)在规定时间不能按照内容要求完成编纂工作的,推诿扯皮,造成一定后果的,建设局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
二OO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