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后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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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训练中心、县级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了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及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再就业能力,促进扩大就业,达到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本目的。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上旬,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各培训机构2007年度培训学员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汇总。请各培训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2007年1至10月培训学员的就业情况按附表要求报县就业局培训股,联系电话:2685210。

    今后,为及时掌握各培训单位通过培训实现再就业情况,从11月起,各培训单位每年按季度上报《达县职业技能培训后就业情况统计表》,并附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与劳务派遣组织或家政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自谋职业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小时工等弹性就业的由所在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等相关就业手续报县就业局培训股。

达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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