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2〕68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桥湾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落实和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桥湾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红线”意识,更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督管理原则,减少监管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经桥湾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交管办和各村社设立检查点和劝导员,镇交管办将不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村社道路。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