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2〕82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行为,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赵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冉龙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罗章川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兴全 (镇财政所所长)
郝 忠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 平 (镇中心学校校长)
李洪川 (镇卫生院院长)
朱永波 (镇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罗章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项,统一指导、组织和开展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部署;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牵头组织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牵头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建立本村(社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生产主体信息名录;利用村民大会向村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农兽药使用规定;协助上级农业部门及乡(镇)监管员、检测员开展对本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巡查及农产抽样检测工作;发现产地环境污染事故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立即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
其他成员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职责做好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要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安全负责人,及时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和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各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格监督,逗硬考核。镇政府每年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