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2〕101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和减少地质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促进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全镇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区域责任包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建设,事关安全发展,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和观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负责的态度,合理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抓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区域责任包保,明确党政联系领导、镇直相关部门人员、村、组干部地质灾害防治分工,细化措施,杜绝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有效促进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向前向好发展。
三、责任分工及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区域责任包保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其他工作的开展进行。
(一)村域责任包保:根据各挂村领导联系的村,对党政挂村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包保做如下分工和明确:陈登睿同志包保先锋村、林山村;邵光平同志包保永必坝村;刘国同志包保桂花村;王勇同志包保谷花村、芦山村;刘先星同志包保利民社区;丁禄军同志包保胜利村;陈梦同志包保碑高社区、龙洞坝村;刘山琳同志包保立人村、利群社区;李志红同志包保石垭村、六角坵社区;联系领导负责领导和指导所联系村(社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村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加强汛期等特殊时段工作地质防治工作力度,在政府分工的基础上,联系领导要对各村民组包组干部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分工和细化。
(二)村民组责任包保:结合其他工作的开展,各村民组包组干部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组级包保责任,包组干部负责所包保村民组的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宣传教育、巡查等事务,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
(三)监测责任人包保:各村支部书记为监测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地灾隐患点进行全方位监测监控及调度,并督促监测员按要求作好监测记录。监测员负责对本辖区地灾隐患点进行监测监控及记录,其他包村干部及村民组长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参与所包保村及村民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