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节镇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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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府发〔2022〕4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百节镇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达川区百节镇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了增强全镇山洪灾害抢险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达川区防汛减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百节镇位于达川区行政中心以南,分别与石板街道、金垭镇、赵家镇、双庙镇、平滩镇、景市镇、渡市镇等乡镇接壤,政府驻地距主城区22公里,幅员面积61.2平方公里。下辖12个村(社区),84个村民小组,共25472人。全镇现有塘堰136口;境内区级河流有二条:铜钵河、双映河;镇级河流8条。

全镇共有1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 828人,分布在3个村(社区)。其中魁字岩社区危险区受威胁 65户233人,双石坝村危险区受威胁79户 234人,肖家村危险区受威胁户83户361人。

二、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陂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危险区

危险区域的划分,是为了从最大程度上提前预警山洪灾害的爆发,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而划定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大江、大河旁;山体地势较陡峭的山区、沟谷;地质不稳定的山脚,主要爆发灾害为洪水、泥石流、滑坡。划定危险区域,缩小了防灾、减灾范围,提高了工作保障力度,便于防灾、减灾以及治理措施的实施,也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安全区

安全区域是指当山洪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可以迅速的撤离到这个地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在这个区域可以得到保障,不受山洪灾害的影响的一个区域。主要分布在远离大江大河、山脚沟谷等低洼地带的高地。该地区应尽量有人居住,以保证当山洪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安全快速的撤离到安全区域,相应的住宿、食品、饮水、医疗、通讯能够得到保障。

三、组织指挥系统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了建立我镇防灾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和领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由百节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镇武装部、派出所、安监所、财政所、广电站、农业经济发展中心、水利防汛办、河长制办公室、卫生院、国土站、供水站等单位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办,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及日常事务。

成员单位职责

武装部:负责组织制定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山洪灾害抢险的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山洪灾害抢险任务。

派出所:维持灾区正常秩序,确保抗灾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

财政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管使用,确保抗灾减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水利办:负责全镇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量的调控和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所辖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并督促实施;负责全镇河道管理及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河道清障。

农业经济发展办: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农业灾情信息。

重大项目办:负责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设计、修建、维护管理及防洪抢险。

民政办:负责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应急办:负责所辖水运的防洪安全,保证交通航运畅通;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要求,按规定依法实行禁航,抓好水上船只的安全度汛。

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

自然资源所:负责提供相关山洪和地质灾害资料信息。负责全镇山地灾害地易发地带的监控和治理工作。

文广站:及时报道防灾抗灾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抗灾抢险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灾区群众的饮水保障和饮水安全。

(二)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信息、监测、灾情收集组:由山洪灾害防御办牵头,水利、国土、农技、文广站组成;负责雨量、水位监测,及时将信息报告指挥部。

抢险救援及治安保卫组:由武装部牵头,派出所、预备役部队组成;负责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工程抢险组:由应急办牵头,建管、国土等部门组成。

救灾安置组:由民政办牵头,事发地村(社区)委员会组成。

电力、供水、通讯保障组:由供电所牵头,广电、电信、供水站等部门组成。

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文广站参加。

届时所涉单位全部紧急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并将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迅速报告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

紧急防灾抗灾期间,镇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可以依法调用防灾抗灾所需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人力等社会资源,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防灾抗灾安全,降低财产损失。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般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组长。工作组下设信息监测员、转移通知员和1个应急抢险队。应急抢险队不少于10人。信息监测员向相应工作组报送有关情况。

职责和分工:组长负责全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信息监测员负责雨量、水位监测,及时将信息报告组长。转移通知员负责按照组长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应急抢险队由村组织成立一支以村民小组长和壮年青年组成的约1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安全转移方案

根据不同区域的气象、水文、地理、地势及居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划定好的“二区一线”,即危险区、安全区和转移路线,严格控制好生产、居住和建设活动。让村民熟悉“二区”范围和转移路线,同时熟记紧急避灾躲灾的转移预警信号,明确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方法和疏散转移方案。

四、监测预警

镇政府电话通知各山洪灾害的村(社区)后,各村(社区)山洪灾害防汛工作组长立即通知信息监测员、转移通知员及应急抢险队,信息监测员和转移通知员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给镇指挥部。

报警信号一般为高音喇叭、手摇报警器、锣、鼓、号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息监测员报告给村长,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五、人员转移

(一)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通知员,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二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各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村(社区)要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二)转移路线

村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山洪灾害危险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六、抢险救灾流程

(一)值班带班

进入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各村(社区)值班室指定专人负责值守。在接到镇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暴雨以上降水)后,村(社区)领导应24小时带班,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临时简易监测。

(二)信息发布

根据紧急程度,在镇指挥部的安排下,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应急小组成员分别或同时采用电话、手机短信、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等方式将台风、暴雨、洪水和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等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村民。特急情况时,由村两委和中心户长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灾情苗头或出现灾情险情时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三)应急巡查

各村(社区)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时,主要水利工程、重点部位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加强巡查,出现暴雨以上降水,村(社区)两委组织应急小组不间断进行全面巡查。

(四)抢险救灾

接到巡查人员、村民发现灾情苗头或接到险情报告后,工作小组人员和村两委应在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开展抢险救灾、撤离受威胁人员,镇挂点驻村领导或村主任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现场情况。当接到自动监测预警信息或通过简易雨量计监测到本村辖内或上游邻近村出现局部强降雨达到临界预警值(1小时30mm/3小时60mm/6小时90mm)时,应立即启动2级村级预警,并通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小组成员全部待命,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如果达到村级1级预警临界指标(1小时50mm/3小时90mm/6小时130mm),则应组织群众立即转移。撤离过程中,对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由工作小组实施强制撤离。

(五)治安维持

各村(社区)在镇指挥部的组织下,负责本村治安巡查、维持工作以及转移群众的财产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所。

(六)灾后自救

村(社区)两委组织村民开展恢复生活、生产、安置、卫生防疫、水毁抢修等灾后自救工作,并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质。

(七)灾情上报

村两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典型事迹,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七、宣传培训演练

每年汛前,镇政府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演练,各村(社区)也要举办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演练。


附件:百节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挥 长:向  勇  镇长

          副指挥长:柏  玲  副镇长

          成    员:姜  宏  人大主席

          赵  珊  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龙帝  纪委书记

          罗婷婷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熊绍楠 武装部长、副镇长

          牟红梅  副镇长

          王清金  副镇长

          孙  红  副镇长

          柏  勇  应急办主任

          曾  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平  水利、防汛办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山洪防御应急办公室,由刘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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