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发〔2022〕55号
各村(居)民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达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公开工作〉的通知》(达市民发〔2022〕2 号)等要求,以村级公开“六定三化”为载体,通过对村级定公开事项、定公开要素、定公开语境、定公开时间、定公开方式、 定公开责任,促进村级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促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石桥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白雨鑫(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朋(纪委书记) 侯育青(组织、宣传委员)
成员:周思长(党政综合办主任)
王绍勇(社会事务办主任)
任柏林(乡村振兴办主任)
黎家平(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任 萍(三资托管中心主任)
潘 锋(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万(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侯小峰(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余扬锋(林业站站长)
王 翔(就保中心主任)
易 华(卫计负责人)
张开华(残联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侯育青任办公室主任,王绍勇任副主任,胡启东工作人员,王绍勇和胡启东两位同志负责具体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