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民政局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达川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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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6日,家住达川区渡市镇的70岁老人庞某某,不幸突发脑梗死,虽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还是瘫痪卧床不起,其女儿和儿子虽都成家,但家庭并不富裕。3月上旬,渡市镇社会救助窗口受理了庞某某的低保申请,经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后,按照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单独施保政策,当月便按程序将庞某某一人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新冠疫情发生后,达川区在确保低保制度平稳运行、低保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了低保覆盖范围。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达川区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将重残人员范围扩大到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达川区实施这一救助政策,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得到低保兜底保障。仅今年1-4月,全区就对624名重病重残对象实施了单独施保。”达川区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李毅说。

同时,达川区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救助帮扶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就业导致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达川区还大幅上调社会救助补助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20年初的540元/人月和350元/,上调至目前的615元/和415元/;城乡特困分散和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初的500元/和600元/(不分城市和农村),上调至目前的城市特困800元/和农村特困540元/(不分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从2020年初机构1400元/和散居900元/,上调至目前的机构1600元/和散居1200元/

截至4月底,达川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98户8194人,农村低保对象24801户43519人,城乡特困人员3925人,孤儿和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1人。2020年2月至今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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