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委办发[2007]8号文件精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推进和谐达县建设,经我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曾庆华
副组长:刘兴秀 柏 战 任万军 黎 葵
李 旗 任 洪
成 员:杨曲曲 赵 良 张 勤 章向平 王 猛
邓仁礼 陈 辉
二、工作重点
2007年我局开展“惠民行动”的重点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贫困群众温饱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责任单位:房管局和房地产业股)
廉租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80%,提供经济适用房4000平方米。
(二)城市进出口公路硬化(责任股室:城建股)
1、完成县职中道路200米长的道路硬化及雨污水管网铺设。
2、完成县医院道路180米长的道路硬化及雨污水管网铺设。
3、完成阀门厂道路左侧290米长的道路硬化及雨污水管网铺设。
(三)实施农村安居行动(责任股室:规划股)
协助县民政局等部门帮助解决300户农村特困无(危)房户和灾后群众住房的规划、选址问题。
(四)实施扶贫解困行动(责任股室:办公室和党办)
协助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部门帮助解决石桥镇百胜村、双堰村56户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五)启动城市污水管理工程,解决南城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城建股和达县南城自来水分公司)
建设截流干管DN600—DN1200,8.5公里;过河倒虹管2×DN600,500米;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
四、保障措施
局属各单位、股室要把实施“惠民行动”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职责,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局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本部门实施“惠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见附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和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惠民行动”真正惠泽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二OO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