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网络分公司):
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传输和节目的安全播出是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十七大即将召开、奥运会也即将在我国举行,因此,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重心,是每一个广播电视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与义务。现根据安全、维稳及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年初与各站司签定的《2007年安全、计生及综治工作管理责任书》,就当前的广播电视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站司要进一步深化“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稳定是第一保障”的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一切以广播电视发展为最终目的”的角度,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万无一失;要按照年初签定的《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要把广播电视新闻舆论宣传、网络线路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等逐项研究、分析、分解,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头,认认真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管理,落实措施
各站司在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务必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每月召开本站安全工作例会,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整改、有总结。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三违现象”的发生。
2、县局每年举行一次业务技术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工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3、各站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通过“拜师学艺”、“以会代训”等方式来提高业务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职工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的能力。
(二)加强机房安全管理
1、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要对播出的节目进行监听和监看,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按《预案》进行及时处置。
2、机房必须加装防盗门、窗等硬件建设,有条件的应配备制冷设备及备用电源,确保机房设备正常运转及设备财产安全。
3、机房内电源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开关等保护设施,所用材料由县局统一采购,各乡(镇)站统一到采供部购买。
4、机房内必须配备标准铁制机架,放置各有源设备,包括放大器、供电器等,所有设备必须良好接地,并使用正确的保安装置、合格规范的保险丝,严禁采用木制机架,标准机架由县局统一订购,各乡(镇)站自行到采供部购买。
5、机房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不得放置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所用隔断应使用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板材;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阻丝、电炉等明火电器取暖。
6、机房内的电源线等强电线路要与信号线、电话线、网线等弱电线路分开走线,不能强弱电线路混合走线,有条件的应分别外套绝缘管敷设。
7、机房内安装、维修光发、光接收设备时,必须配带静电保护器操作,以防静电损坏光发、光接模块。
8、二级机房里的县乡两级设备必须分架装设,不能混装。
(三)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1、进一步加强网络的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站长(经理)负责制。乡(镇)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时必须现场指挥、跟班作业,全面负责施工安全,是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总责。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应指派站内其他工作人员代行安全管理职责。
2、设立工程施工安全员制度。各乡(镇)站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指定一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技术规程作业;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检查施工工具及车辆是否安全;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等;如发现有不安全的施工行为和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制止和整改,并做好现场安全记录。
3、工程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穿绝缘胶鞋,并按照具体的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必须停工整顿。
4、认真落实网络巡查看护责任制度,确保网络安全传输。要定人员、划片区、包线路明确各自管护责任,定期巡查线路,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光节点、放大器等关键部位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重点守护。巡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巡查人员和乡站(司)负责人必须签字,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5、进一步加强线路的安全管理。全面清查及时整改广播电视线路与电力线同杆架设、与电力线违规交叉架设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废弃不用的广播线及电杆等广播网路的清除工作,做到广播电视网络无任何安全隐患。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1、各乡(镇)站司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同意后方可购买交通工具,但必须同时完善各种证照、手续,购买适合的保险种类。
3、车辆必须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驾驶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各乡(镇)站的交通工具属于单位财产,不得私自随意借与他人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保管人员承担,站司概不负责。
三、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1、县局对各项安全工作每一个月不定时、不定站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出书面通报,对不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乡(镇)站(司)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2、对乡(镇)站司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奖惩制度。①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年初,按站长(分公司经理)每人500元,站员每人300元安全风险金上缴县局;经县局同意外请的护线员等临时工按每人200元缴纳给广电站(分公司);②逗硬兑现安全工作奖惩。至年底,本站无任何安全事故,县局将对乡站实行对等奖励,即不仅返还风险本金,而且再奖励与本金同样数额的奖励;倘若出现安全事故,该站抵押的安全风险金不退还,而且县局还将按照达广发[2005]19号文件“四制”(辖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经济赔偿制、责任追究制)规定从严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00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