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达府办[2007]182号)文件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达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为了加强对审计网站建设工作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协调,成立网站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段善国
副组长:覃才广 乐吉松
成 员:万文体 廖 雪 康 庄 潘 骏 段述芬 庞建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庞建华
成 员:段述芬 潘 洁 段 静 陈心平 王国斌 兰 江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