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环保局关于达州市人民政府对达县福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停产治理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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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福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达市府函[2007]157号关于对福达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意见。现责令你厂必须按处理意见于2007年6月20日前实施停产治理。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不定期进行督检。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停产后的环保治理工作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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