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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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一段时间,因暴雨引发的洪灾和地质灾害,给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全县有64个乡镇、524个村受灾,受灾人口达74.8万,成灾人口42.9万, 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526亿元。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掀起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的热潮。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领导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高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狠抓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危险的地方不去,危险的房屋不住,变质的食品不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对辖区、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千方百计把暴雨洪灾期间埋下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县级职能主管部门要坚决把好生产企业复产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关,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予以整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决不能冒险蛮干、盲目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隐患整治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开展好煤矿安全大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对被浸泡的机电设备要进行全面检修、调试,对浸泡的巷道重新支护。洪灾后,煤矿恢复生产要报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进行。

    开展好学校安全大检查。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洪水淹没的校舍房屋,必须鉴定,确保使用安全。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大灾之后防大疫,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开展好交通安全大检查。交通部门要认真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大力实施“四严格两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水陆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抓紧做好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点的整治,保证公路畅通,对重点部位,要派专人把守,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对一时不能通行的,绝不能冒险营运。必须坚持“五不出站”及按规定时间发车,大力开展反“三超”、“三违”活动,减少事故发生。

    开展好公共消防安全大检查。经营单位要对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毒,对损坏损毁的消防设施设备及进出口安全通道和照明指示灯等重新配备齐全,否则不得营业。

    开展好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企业要处理好矿山危岩,进行台阶式开采。要检修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转;对受潮的爆破器材、电器设备要进行清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黄药、雷管。

    开展好危化品安全大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洪水淹没、掩埋的设备要重新检修、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方可使用,对气瓶要进行检测检验,彻底清除报废气罐、气瓶,严禁将危化品乱甩乱堆,以免再次造成隐患。

    开展好地质灾害大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山地灾害的监测监控,对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危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并妥善安置好灾民的生活及住宿;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被洪水浸泡及山体滑坡等受灾房屋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居住使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要及时督促排除。

    开展好水利设施大检查。水利部门要组织人员,协同地方党委、政府对病险水利设施尤其是病险水库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险情和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和整治。

    开展好食品卫生大检查。做好洪灾之后的防疫防病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开展好建筑工程、仓库、机关、学校、农村房屋大检查。鉴定属D级危房的一律不得居住。

    开展好电力设备大检查。要及时抢修电力设施设备,宣传灾后用电常识,保证供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广播线、电力线、通讯线等同杆架设。

    三、严肃纪律,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务必把灾后复产重建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县灾后不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凡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灾后重建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从严查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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