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达州市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 | ||||||
编号 | 处罚单位 | 被处罚单位 | 基本案情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1 | 达州市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达州市达川区加州阳光网吧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2022年2月14日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2 | 达州市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达州市达川区旧时光网吧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2022年2月14日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