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建筑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9月3日县政府召开的《达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工地、各建筑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
二、建筑工地食堂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食堂及周边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不得购买变质或有害食品。
三、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不得购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四、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