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广播电视局关于评定达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达县价格诚信单位”的复函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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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评定达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达县价格诚信单位”的“征求意见”函收悉。

达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独立经营达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全民企业单位。自2000年成立以来,该公司始终坚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去从事广播电视经营活动,特别是严格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合法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在“达县价格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中,公司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按照创建要求去充实价格经营活动,符合评选条件,所以,公司特向你局提出了申报,积极支持、配合全县“价格诚信单位”的 创建工作,并通过了你局的实地查验,因此,我局同意将达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评定为“达县价格诚信单位”,与此同时,我局及达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从事广播电视的经营活动,并全力支持、配合全县的物价工作。

    此函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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