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卫生院、南外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2007年8月9日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会上,县卫生局对上半年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在全市严重滞后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好下半年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会后,全县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进行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对新生儿父母及社会的广泛宣传,扎实稳步地开展此项工作,初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8月份全县16个应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单位中,有13个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共采集血片标本89份 ,其中:县妇幼保健院17份、南外镇卫生院13份、管村中心卫生院11份、石桥中心卫生院8份、堡子中心卫生院8份、麻柳中心卫生院7份、县人民医院6份、河市中心卫生院5份、大树中心卫生院5份、碑庙中心卫生院3份、景市中心卫生院3份、渡市中心卫生院2份、亭子中心卫生院1份。血片采集质量好的单位是:管村中心卫生院、堡子中心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有6份血片标本不合格,表现在:1、血斑小于0.8cm ;2、一个血斑上面重复滴血,造成血斑厚薄、浓淡不均;3、红细胞破裂严重,与过度挤压局部创面有关;4、在足跟以外的部位采血,按要求只能采集足跟血,严禁在其它部位和通过其它途径采集血斑。二是部分中心卫生院尚未结清血片检验经费,其中石桥中心卫生院差440元、大树中心卫生院差120元、渡市中心卫生院差80元和景市中心卫生院差40元 。三是少数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应当开展但至今仍未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它们是达县中医院、石梯中心卫生院和赵家中心卫生院。
针对以上情况,县卫生局要求: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操作规范,确保标本质量;二是各单位要按时结清检验经费,以便新筛办及时上缴市新筛办;三是应当开展“新筛”工作而未开展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必须到卫生局说明原因,视其情况再作处理,若因此而造成全县“新筛”工作继续严重滞后再次受市卫生局通报批评,将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四是开展得好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新筛”工作,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奋起直追,努力消除我县“新筛”工作与兄弟县、市的差距。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