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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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府办[2007]231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计生系统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结合计生系统实际,现就有关贯彻意见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计生系统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达县人口计生委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明海(人口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肖华毅(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蒋  蓉  马  涛  罗德伟  熊仁友  文先华
      
            何能英  张光碧  朱学武  谭明永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由马涛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和联络工作。

    二、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目前各乡、镇计生办和服务站基础设施大多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大多数年久失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各乡、镇计生办和各直属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对本单位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细、抓好。

    三、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一)各乡、镇计生办和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防止隐患酿成事故。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二)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和各直属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保障信息畅通,以便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口计生委作好汇报。

    (三)时间及要求:2007年11月5日前,各乡、镇计生办和各直属单位要把本单位的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到办公室,党政网上传或传真均可(传真电话:2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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